学院门户网站新闻稿件编发指南

作者: 时间:2020年12月16日 14:50

为适应学院新闻宣传工作的新变化和新要求,不断提升学院门户网站新闻稿件发布的质量和效率,增强各部门进一步做好新闻宣传报道工作的积极性,根据安徽教育网新闻稿件编发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学院门户网站新闻稿件编发指南。

一、新闻标题要求

1.一般采用一行式主标题,尽量提示出最重要的新闻信息,体现“标题即新闻”。标题完整、生动、精练,能够体现新闻主旨,字数尽量控制在28字以内。

2.除学院领导活动的新闻稿件,原则上标题不出现人名。

3.尽量避免“××部门召开××会议”的标题形式。

4.标题中不宜使用部门简称,应在字数上限范围内尽量指代完整。

二、导语部分要求

1.应在导语中突出主要事实,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主要事件、事件最突出的要素等内容。

2.尽量避免类似“为了……,××部门开展了××活动”的文件式段帽,可将“为了……”的部分变换为活动意义,在正文内表述。

3.原则上学院领导出席会议、活动的稿件中,除主持人外,不再列举部门负责人姓名;部门举办会议、活动的稿件中,一般只列举部门主要负责人和负责人姓名。如参加会议、活动的负责人较多,导语中未介绍的人员可在文末说明。

4.导语中介绍会议、活动的举办时间,一般为×月×日上/下午,不必具体说明时分。

三、正文主体要求

1.常规会议、活动类新闻稿件一般采用活动(会议)内容+活动(会议)意义的结构。

2.新闻稿件一般采用第三人称角度,如无指代混淆,避免使用“我院”、“我系”等表述,宜使用“学院”、“该系”或“××部门”全称。

3.涉及相关人员的讲话如分为若干部分,尽量避免出现“一”、“一是”、“第一”等报告式写法。

4.需提及职务的人员一般应在文稿前部按照“职务+姓名”的方式进行表述,如“党委书记××、院长××、××处处长××、××系党总支书记××”等,其后再出现时直称人名,避免使用“姓名+职务”和“姓+职务”的方式。涉及校外人员应查实人员姓名和具体职务,避免使用类似“××单位×主任、××公司×经理”等模糊表述。

5.新闻配发图片宜用横幅,宽高比例为3:2或4:3,宽度为600像素。多幅图片拼接成一幅图片时,应采用组合拼接方式,不可使用美术模板出现花纹、色彩、图案等背景底图。

6.文中内容如涉及相关文件,不能出现文号。

四、学院门户网站审核发稿说明

1.学院门户网站新闻稿件由学院办公室统一审核发布。

2.自2014年1月1日起,学院门户网站将择优选取符合当前国家相关政策导向、围绕学院当前中心工作、对学院和部门发展产生显著积极影响、体现学院和部门工作特色亮点、突出服务师生等的新闻稿件,发布在网站首页显示,其他新闻稿件仍可进入网站“新闻中心”栏目“学院新闻”和“系部新闻”板块浏览。

3.原则上反映部门日常事务性工作的新闻稿件不予发布在网站首页。

4.原则上不配发图片的新闻稿件不予发布在网站首页。

5.今后如开展部门新闻宣传工作评比活动,将适当增加学院门户网站首页发布稿件和被安徽教育网首页采发稿件的计分权重。

6.未尽事宜,由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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