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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结束】关于2021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初审名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4-14 来源:学生处

根据《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皖教学〔2021〕1号)精神,按照《关于评选上报2021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单的通知》(皖教秘学〔2021〕7号)要求,依据2021年学院毕业生总人数3%比例,评选推荐名额为136人。经班级评选、各二级院部推荐、学生处审核,拟定朱丽丽等136名同学为“2021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现将初审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4月14日至20日。

对初审名单如有异议,请以电话、邮件、书面等方式向监察审计处和学生处反映,须注明本人真实姓名、班级及联系电话,以便及时反馈调查处理意见。

公示无异议后,经学院领导研究审定,上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团省委审批。

监察审计处:电话63865767

邮箱acmjcsjc@163.com

 

学生处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