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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财贸职业学院2023年度公开引进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博士)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 | 发布日期:2023-11-14 】

为做好学院2023年度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引进专业测试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11月17日8:30-16:45。

2.资格复审地点:安徽财贸职业学院行政楼803室(安徽省合肥市翡翠路900号)。

(二)资格复审提供材料

应聘人员来校参加资格审查时需提交以下报名材料原件(现场审核完毕后返还)与复印件:

1.必需材料

(1)身份证;

(2)《安徽财贸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表》,打印并本人手写签名;个人简历,包括自本科开始至今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教学科研经历和获奖情况;

(3)应聘人员提供本硕博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2.补充材料(如有则提供)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书;

(2)主要科研业绩成果、获奖证书及学科带头人、专业带头人、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获选文件等;

(3)近五年内代表性论文著作、科研项目、专利、获奖及被SCI/SSCI/EI等收录证明文件或复印件;

3.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材料不全或者所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时填写内容、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经认定后,取消资格;

4.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学院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

二、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入专业测试环节,专业测试包括试讲和学术评价。试讲主要为教学能力测试,试讲题目自选,时间为10分钟;学术评价采用PPT学术汇报和问辩的方式进行,时间各为10分钟。试讲和学术评价均采取百分制。

1.试讲

应聘人员根据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自选题目进行试讲或说课,试讲主要考查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水平、教学基本素质以及实现教学目的、掌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方法的能力。试讲时间每人10分钟。

2.学术评价

应聘人员自行准备PPT汇报个人研究方向及业绩成果。考官组对应聘人员进行学术评价和问辩,学术评价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研究方向、研究成果、成果创新性、专业基础和背景、科研水平和能力等方面,考官问辩重点考查应聘人员专业理论知识及运用能力、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及潜能等,学术评价和问辩时间各为10分钟。

(二)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

1.专业测试时间

2023年11月18-19日,9:00-18:00

2.专业测试地点

安徽财贸职业学院翡翠校区行政楼204会议室

3.专业测试要求

(1)参加专业测试人员顺序提前抽签确定。

(2)参加专业测试人员须持专业测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于2023年11月18-19日上午8:30之前到学院行政楼202会议室报到,未按时参加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资格。

(三)专业测试考官构成

专业测试设立考官组,考官组成员为7人,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四)专业测试成绩

专业测试各环节评分均采取百分制,按照7名考官评定的分值,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计平均分为考生成绩。平均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专业测试各环节成绩当场评定和公布,其中学术评价占比50%,试讲占比50%。

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提前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为7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予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五)专业测试最终合成成绩

应聘人员专业测试最终成绩依据学术评价成绩及试讲成绩合成确定。

最终合成成绩计算公式:

最终成绩=学术评价成绩*0.5+试讲成绩*0.5。

专业测试最终成绩及排名在专业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网站和安徽财贸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三、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专业测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学术评价成绩、试讲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二)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三)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四、公示录用

(一)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安徽省供销社网站和安徽财贸职业学院网站公示7天。

(二)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将有关材料经主管部门安徽省供销合作社审查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准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组织领导与监督

专业测试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供销社的指导监督下,由安徽财贸职业学院严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纪委、安徽财贸职业学院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监督电话:0551-62673920(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纪委)、0551-63865802(学校纪委)

 附件:安徽财贸职业学院2023年度公开引进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博士)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docx

安徽财贸职业学院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