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财贸职业学院信息公开指南

作者: 时间:2023-03-14 点击数: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学院信息,建立健全学院信息公开工作,促进学院依法治校,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安徽财贸职业学院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学院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

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安徽财贸职业学院信息公开目录》,也可根据公开范围到学院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网页查阅。

2.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通过学院网站(http://www.afc.edu.cn)、会议、文件、纪要、通知公告以及校园广播、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公告栏、院报等形式及时公布。

3.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学院将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将在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主动公开以外的其他信息,可以按程序申请获取。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1. 受理机构

机构名称:安徽财贸职业学院办公室

办公地址:合肥市翡翠路900号行政楼903

受理时间:学院工作日8:20-11:3013:40-16:45

邮箱:afcbgs@afc.edu.cn

联系电话:0551-63865815

2. 提出申请

申请人提出申请时,须填写《安徽财贸职业学院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学院办公室领取,也可以在信息公开网站上下载。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网上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本校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下载电子版《申请表》,并在填写完成后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2)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学院办公室书面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工作人员代为填写信息公开申请。

3)特别程序。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当面提出书面申请。

3.申请处理

收到申请后,学院办公室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并要求申请人补正。

收到申请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并同时提供信息内容。不能当场答复的,将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对申请公开的信息,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1)申请公开的信息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向申请人告知获取方式和途径;

2)申请公开的信息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属于学院公开职责权限范围,但尚未制作或者获取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不存在;

4)不属于学院公开职责权限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单位的,将告知申请人该单位相关信息。

5)申请公开的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如能够区分处理的,将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对不予公开的部分,说明理由。

6)同一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重复申请同一信息,学院已作出答复且该信息为发生变化的,将告知申请人,不再重复处理。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学院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学院监察审计处反映、投诉,监督电话:055163865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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