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关于申报2018年度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18-09-05 15:20:15 被阅览数:

各处室、院部、中心:

依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7〕222号),现将我院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共有三类,分别是:

1.高校学科(专业)拔尖人才学术资助项目;

2.高校优秀青年骨干人才国内外访学研修项目;

3.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项目。

二、申报条件和限额

(一)高校学科(专业)拔尖人才学术资助项目

1.申报条件

(1)申请人应是高职院校省级专业带头人;

(2)近5年在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学术发展等方面取得创新性成果;

(3)主持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教研项目需进一步开展延伸研究,且研究目标明确、研究路线清晰,预期取得创新性成果。同时,在下列情形中有1至2项需要资助:

①承办或参加国内外重要学术会议、学术交流与教研、教改活动;

②出版学术专著、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或主编高职高专特色教材;

③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技术成果推广,预期取得较大经济、社会效益,以及开展专利申请等。

(4)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立项限额

技能型高水平大学每校2名。

(二)高校优秀青年骨干人才国内访学研修项目(国外短期研修由学院另行组织,此次个人不予申报)

1.申报条件

①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已列入选派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或优秀青年骨干教师。

②具有硕士学位、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和5年以上高校教学、科研工作经历或具有博士学位和3年以上高校教学、科研工作经历。

③近3年在教学改革、科研教研以及学术发展等方面取得良好成绩。

④研修计划具有拟开展的教学研究、科学研究项目作为依托,且拟开展的教学研究、科学研究项目符合高校重点学科建设、高等教育内涵发展和质量提升的需求或是高教改革与发展以及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的深入和系统性研究,通过研修预期取得创新性成果。

⑤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立项限额

技能型高水平大学每校5名。

(三)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项目

1.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治学严谨,遵守学术规范,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团队精神;

(2)具有在高校教学和科研工作5年以上经历;具备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硕士以上学位;

(3)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近5年在教学改革、科研教研、学术发展等方面取得良好成绩;

(4)在教学改革、科学研究、产学研结合以及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应用研究方面拟开展创新性研究,且研究目标明确、研究路线清晰,预期取得创新性成果。同时,在下列情形中有1至2项需要资助:

①承办或参加国内外重要学术会议、学术交流与教研、教改活动;

②出版学术专著、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或主编特色教材;

③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技术成果推广,预期取得较大经济、社会效益,以及开展专利申请等。

(5)年龄不超多40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立项限额

技能型高水平大学每校5名。

三、申报要求

1.以上项目,申请人只能选择其中之一进行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已经获得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资助项目的,不得再次申报同类项目。否则,教育厅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予受理。

2.高校学科(专业)拔尖人才学术资助项目:申报人需填写《高校学科(专业)拔尖人才学术资助项目申请表》,并提供相应的附件材料;高校优秀青年骨干人才国内外研修项目:申报人需填写《高校优秀青年骨干人才国内外研修项目申请表》,并提供相应的附件材料;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项目:申报人需填写《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项目申请表》,并提供相应的附件材料。

3.申报人须提供申报材料的电子版、PDF版,请将申报表和附件材料合成一个PDF文档。

4.申报表及附件材料纸质版一份,请于11月13日前送至组织人事处;电子版、PDF合成版发至邮箱:39525979@qq.com。逾期不予受理。

5.三类项目申请书详见附件。

2017年11月6日


上两条同类信息:
  • 【人才培养】2018年度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申报校内评审结果的公示
  • 【人才引进】关于公布2017年秋季招聘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及后续考核事项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