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教育部《来华留学生高等教育质量规范(试行)》及《安徽财贸职业学院国际学生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商科办学特色与办学资源,现面向全球招收外国来华全日制专科留学生,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一、学院简介
安徽财贸职业学院坐落于安徽省省会合肥市,是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置、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高职院校,创建于1964年,现为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安徽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安徽省“双高计划”学校建设单位、安徽省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A档建设单位,是安徽省内财经、商贸、金融、物流等行业人才供给规模大、社会认可度高的高职院校。
学校专业布局贴合现代产业需求,开设13个专业大类46个招生备案专业,目前各类在籍学生近1.7万人。学校师资雄厚,专任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超过50%,“双师型”教师超过70%,拥有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个,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2名,省级教学团队27个,省级专业带头人15名,省级教学名师18名,省级教坛新秀25名。
学校与美国、英国、爱尔兰、韩国、新加坡等多国高校建立校际合作关系,开展中外合作办学等。在国内与多所本科院校搭建专升本联合培养通道,联动百余家龙头企业共建实训基地、订单班,深度推进产教融合、岗课赛证一体化育人。
二、申请基本条件
(一)身份与年龄
申请者为非中国国籍外国公民,持有有效期不少于12个月的正规护照。入学当年年龄不超过25周岁,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重大精神类疾病,无犯罪记录,品行端正,遵守中国法律法规与学院规章制度。
(二)学历与语言
具备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官方证明,学业成绩合格。应届生可提交在读预毕业证明,入学报到前补交正式毕业证。
申请人在入学前应达到汉语水平考试(HSK)4级水平。未达到HSK4或以上水平者,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汉语强化培训。培训结束后,可以参加HSK或学校组织的考试,通过考试者方可开始专业学习。
(三)经济要求
申请人具备在华学习期间足额学费与生活费保障能力,需提供本人或担保人银行存款证明、经济担保函。
三、申请与入学时间
秋季统一入学(每年9月)。2026年度申请受理周期为2026年6月20日—2026年8月20日。
录取通知书、JW202来华签证表统一于2026年8月底前邮寄发放。新生报到注册时间以录取通知书标注日期为准,逾期未报到且未提前3个工作日向学校提交书面请假申请并获得批准的,自动取消入学资格,已发放的录取文件即时失效。
四、申请提交材料
护照材料:护照首页(含姓名、国籍、证件号)彩色扫描件,护照有效期剩余时长不少于1年;身处中国境内的申请者额外附加有效在华签证/居留许可复印件。
学历材料:高中毕业证、高中三年成绩单原件扫描件。非中文、英文语种文件,须附带官方公证的中文/英文翻译件,翻译文件加盖公证机构公章。
体检材料:《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扫描件,表格以中文或英文规范填写,体检报告自体检日起6个月内有效。
申请表:《安徽财贸职业学院国际学生入学申请表》,由申请者本人用中文或英文完整填写并签字。
补充材料:近期白底免冠证件照电子版、无犯罪记录公证件、经济担保证明(按需补充)、HSK等级证书扫描件(如有需提供)。
重要提示:全部材料统一提交PDF电子版至邮箱acmjwc@126.com,务必保证真实有效,造假一经查实直接取消报名、录取资格,已入学的作退学处理。无论录取与否,申请材料不予退回。
五、招生专业、学制及招生计划(全日制专科,学制3年)

六、录取流程与来华签证办理
材料审核:学校在收到全套申请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质审核,必要时安排线上视频面试。
发放文书:审核通过后,统一邮寄录取通知书、JW202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
签证申办:申请人持上述文件、护照前往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X1学习签证,入境后按中国移民管理部门规定办理居留许可。
入学报到:学生持签证、纸质版全套材料原件,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注册、宿舍入住手续。
七、学费标准
按照中国教育部、安徽省教育厅及物价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八、留学生奖学金政策
在校留学生可依据《安徽财贸职业学院国际学生奖学金实施细则》申请奖助项目,包含学费减免、生活补助等资助内容。
九、在校管理与培养服务
教学管理:采用汉语夯实强化、专业知识深耕、企业实景实训相结合的特色育人模式。一、二年级巩固汉语基础,学习专业知识,大三安排到合作企业顶岗实习。
日常服务:学校配备国际学生专职辅导员,提供签证续签、生活咨询、校内活动统筹等服务。提供留学生专用宿舍,配备空调等设施。
校园活动:组织参加校园文化艺术节、运动会、志愿公益、徽文化研学、访企实践等活动,丰富在华校园生活。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境外可直拨):+86 0551 63865033(教务处)
通讯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经开区翡翠路900号
电子邮箱:acmjwc@126.com
学院网址:www.afc.edu.cn
十一、附则
本招生章程最终解释权归安徽财贸职业学院所有。受国家出入境、留学政策调整等相关政策影响,录取及报到相关细则如有变动,以学院官方邮件、官网通知为准。
安徽财贸职业学院
2026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