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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为2008年度党员发展对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10-30 来源:院团委

[dvnews_page]各系团总支、各班团支部:

为了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2008年度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的工作,现根据院党字[2003]16号文件精神,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与标准

1、推荐对象:年满18周岁、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一年以上的优秀团员。(2006年12月31日前递交入党申请的同学)

2、推荐标准:

(1)有坚定的理想和信念,坚决拥护并自觉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

(2)积极要求进步,求实创新,严于律己,能在广大青年中起到表率作用。&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