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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行政工作时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9-10 来源:

[dvnews_page]学院各单位:

鉴于目前学院教师规模增加、交通资源有限,本着提高效率、改进服务、节能降耗的原则,经研究决定,自2007年9月10日起,行政工作时间作如下调整:

一、工作时间

上午8:50—11:40,下午12:40—16:30。

二、乘车安排

上午上课教师乘7:10班车,行政人员乘8:20班车。办公室、教务处、总务处、各系部及教辅单位每天须安排1名值班人员,于7:10乘车,17:55返回。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加强考勤管理。

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