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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考二学历考生交付社会自考课程成绩合格单及各类等级证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8-01 来源:

[dvnews_page] 因办理自考二学历毕业手续的需要,请2005年(下)注册的考生将下列材料于8月28日论文答辩时送交学院教务处。

1.参加社会自考时与本人所学自考二学历专业有关的课程成绩合格单;

2.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考试二级(及以上)合格证书;

3.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笔试的合格证书。

教务处

二〇〇七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