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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18 来源:教务处

各部门、二级院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247号)、安徽省教育厅《下达教育部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指标的通知精神,现将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 2018 11日至202112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 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具体申 报资格与要求,详见《成果奖实施办法》第十条的有关规定。

二、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我校推荐申报限额1个。

三、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于25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办邮箱(acmkyc@126.com)。有关具体申报问题可访问教育部社会科学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查阅《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

附件:1.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         申报评审表

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23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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