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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初审名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3-17 来源:学生处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安徽省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学〔2023〕4号)精神,学院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学发〔2023〕3号),依据《安徽财贸职业学院省级优秀毕业生认定办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经班级评选、各二级院部推荐、学生处审核,拟定姜颂颂等250名同学为“2023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现将初审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3月17日至3月23日。

对初审名单如有异议,请以电话、邮件、书面等方式向监察审计处和学生处反映,须注明本人真实姓名、班级及联系电话,以便及时反馈调查处理意见。

公示无异议后,经学院领导研究审定,上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团省委审批。

监察审计处:电话63865767

    邮箱acmjcsjc@163.com

附:2023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初审公示名单.xls



学生处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