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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园楼宇征名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27 来源:办公室

全体师生、广大校友和离退休教职工:

为深入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完善校园形象标识系统,充分发挥环境育人功能,助力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学校现开展楼宇命名征集活动。

一、征名对象

翡翠校区:1号教学楼、2号教学楼、3号教学楼、4号教学楼、5号教学楼、6号教学楼、综合楼、行政楼、办公楼、实训楼、第二实训楼、学生食堂;

蜀山校区:教学楼A、教学楼B、教学楼C、教学楼D、综合楼、行政楼、1号学生公寓、2号学生公寓、3号学生公寓、4号学生公寓、5号学生公寓、6号学生公寓、7号学生公寓;

和平校区:教学楼、产教融合楼、宿舍楼、综合服务中心。

二、征集范围、方式与时间

(一)征集范围

面向全体师生、广大校友和离退休教职工。

(二)征集方式

1.方式一:手机扫码填写

2.方式二:登录网址填写

https://www.wjx.cn/vm/PIw2IGq.aspx#

3.所有征名按提交顺序进行登记,恕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三)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1月16日17时

三、命名原则

1.遵循国家和地方等关于命名、更名的法律法规。

2.楼宇命名应融合并体现学校办学理念、育人特色、历史内涵等要素,契合“明德厚学  知行合一”的校训,展现学校良好的精神风貌。对楼宇名称的含义,需作简要说明。

3.楼宇命名要立足于学校实际情况,基本反映其属性和功能,对功能、性质有标示作用,应具有容易识别、不易混淆等特点。

4.使用规范汉字,符合汉语语法规范和语言习惯,做到言简意赅、好读易记、认可度高,具有生命力和传播力。

四、评选与奖励

学校将组织评审,对理念鲜明、创意突出、符合功能定位的作品采用投票等方式进行第二轮筛选,综合投票、评审等情况最终确定采纳作品。被采纳的作品,将给予其作者荣誉证书和精美文创纪念品奖励。若出现同名,优先采用先报送者的作品。

五、注意事项

应征作品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公序良俗,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名誉权等权利。投稿后被采纳的名称,学校可无偿使用,同时学校有权对于相关内容予以修改或部分使用。

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安徽财贸职业学院办公室。

办公室(宣传部)

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