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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1-19 来源:教务处

各部门、二级院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5〕124号)精神,决定开展2025年度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专业类

服务产业创新发展特色专业(群)、专业教学资源库、微专业建设、“人工智能+”专业

(二)课程类

高水平课程(线上课程、线下课程、“AI+教育”课程)、高水平教材(规划教材、数字教材)

(三)教师类

教学名师、高水平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教坛新秀

(四)实验实训类

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实训基地、校企合作生产性共建共享实训基地

(五)教学研究项目

(六)改革示范类

数智化转型示范校、职教出海建设项目

(七)高等继续教育建设项目

教学与管理研究项目、在线精品课程建设、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数字化标杆校建设、非学历继续教育品牌建设项目

二、推荐限额

依据教育厅文件要求,对部分项目推荐限额作如下规定:

1、服务产业创新发展特色专业(群):2个;专业教学资源库:3个;微专业建设:2个;

2、高水平课程:4门;高水平教材:3部;

3、教学名师:2名;高水平教师教学创新团队:3个;教坛新秀:3名;

4、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实训基地:1项;校企合作生产性共建共享实训基地:1项;

5、教学研究项目:重大:1个,重点:2个,一般:5个;教育教学管理项目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项目:3个(其中重大不超过1项);

6、教学与管理研究项目:1项;在线精品课程建设:2门;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数字化标杆校建设:1项;非学历继续教育品牌建设项目:1项。

三、申报规定

1、已在省级质量工程中有立项项目的主持人且未结题的,不得重复申报同类型项目。其中建设类项目,同一专业同一门课程不得重复申报同类项目。

2、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申报项目不得超过2项,其中个人建设类项目不得超过1项。

3、在研省级质量工程项目超过2项(含2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质量工程项目。

4、项目负责人有1项在研项目,本年度最多只能申报1项建设类项目;近2年有延期或撤项项目的,不得申报本年度质量工程项目。

5、其他未尽事宜和要求,请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2025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以及《2025年度省级质量工程形式审查规范》规定执行。

四、相关要求

1、各院部高度重视,及时布置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合理统筹安排好申报的各项工作。

2、认真研读《2025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严格遵照申报条件,并按照验收标准对项目建设进行统筹规划。

3、请各位老师于11月26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办邮箱acmkyc@126.com(PDF版一份,附件材料不可以超过10M),材料命名要严格按照《2025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形式审查规范》的规定执行。

4、联系人:张翼、穆晓彤 电话:0551-63865093。

五、评审推荐

科研办汇总申报材料并作形式审查,学院学术委员会组织或委托校内外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排序,经公示后按照规定的限额向省教育厅推荐。

附件: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其他附件

教务处

202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