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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财贸职业学院关于2026年资产报废处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06 来源:国有资产管理处

各部门、二级院部: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财资〔2018〕108号)、《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电器电子产品报废处置实施办法〉的通知》(皖财资〔2019〕1270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放管服”改革的通知》(皖财资〔2022〕1366号)、《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皖财资〔2024〕66号)、《安徽财贸职业学院国有资产管理暂行规定》(院政发〔2021〕3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年度资产盘点实际情况,现就启动2026年国有资产报废处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产报废处置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国有资产,可申请报废处置:

(一)经有关部门或专家鉴定,因技术原因确需淘汰、无法维修或无维修价值的国有资产;

(二)已超过使用年限且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的国有资产;

(三)按照环保、安全等有关规定确需报废的国有资产。

特别说明: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已达使用年限但仍能正常使用、满足工作需求的国有资产,应当继续使用,不得随意申请报废。

二、资产报废处置程序

(一)清点实物,集中存放

各部门对本单位拟报废处置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核对,明确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原值、使用年限等关键信息,统一集中存放于指定区域,做好标识标注,以备核查。

(二)提交材料明细

各部门资产管理员按要求如实提交以下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完整、规范:

1.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或部门处务会会议决议(需明确同意该批次资产报废处置,加盖部门公章);

2.拟处置的国有资产处置申请表(一式3份);

3.拟处置的国有资产处置鉴定表;

4.拟报废资产相关原始凭证复印件,包括资产记账凭证、采购发票、采购合同、入库单、资产卡片、资产实物清晰照片等,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学校公章。

(三)现场复核和专家鉴定

国有资产管理处联合各部门资产管理员,对照《安徽财贸职业学院国有资产处置申请表》,对拟报废资产进行现场核验、核对,同步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对拟报废资产的报废合理性、技术状态进行专业鉴定,形成鉴定意见。

(四)上报院长办公会和党委会审议

国有资产管理处按电器电子产品、非电器电子产品分类,汇总各部门提交的报废处置材料,整理形成上会请示材料,上报学校院长办公会、党委会审议。

(五)资产评估

国有资产管理处按照资产处置相关规定,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对拟报废资产进行价值评估,出具正式评估报告,作为资产处置的重要依据。

(六)上报审批

1.单位原值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或批量原值在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的资产(不含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由学校上报主管部门审批;

2.单位原值100万元以上或批量原值500万元以上的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由学校上报主管部门审核后,再由主管部门报省财政厅审批。

(七)规范处置

严格按照审批要求开展处置工作,电器电子产品处置在安徽省省级电器电子产品报废处置企业项目库中实行询价方式选取,确保符合环保要求;非电器电子产品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产权交易机构,依法开展公开转让、报废处置等工作,全程规范操作、留存痕迹,接受监督。

(八)资产核销

资产报废处置完成后,国有资产管理处将相关处置材料及时移交财务处,由财务处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完成资产账务核销工作,确保账实相符。

三、资产报废处置申报时间

各部门须于2026年5月25日前,将本单位拟报废资产的全部纸质版材料,按要求整理齐全后报送至国有资产管理处。

四、资产报废处置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资产报废处置工作,明确专人负责,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有序完成资产清查、材料填报、实物存放等工作,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杜绝虚假申报。

(二)严格履行程序

学校固定资产报废处置严格执行“先报批、后处置”原则,未经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处置国有资产,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部门和个人的责任。

(三)规范实物管理

各部门要妥善保管拟报废资产,集中规范存放,做好安全防护,确保资产在处置完成前完好无损,严禁擅自拆卸、挪用、丢弃拟报废资产。

(四)坚持合规处置

资产报废处置全过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渠道和方式开展处置工作,严禁暗箱操作,确保处置过程可追溯、可监督。

(五)加强沟通对接

工作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国有资产管理处联系,联系人:要宏宇,联系电话:18725517905;俞龙,联系电话:15951952526。

附件:1.安徽财贸职业学院国有资产处置申请表

            2.安徽财贸职业学院国有资产处置鉴定表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