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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将选聘640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发布时间:2008-05-12 来源:安徽教育网

[dvnews_page] 为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培养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和奉献精神、对人民群众有深厚感情的党政干部后备人才,引导高校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面向农村基层就业创业,今年,安徽省将选聘640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选聘对象为30岁以下、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重点是本科生、研究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获得院(系)、校(含校直部门)以上表彰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也可选聘。选聘的基本条件是: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学习成绩良好,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身体心理健康。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个人报名或组织推荐、资格审查、考试、组织考察、体检、公示、决定聘用、培训上岗等程序进行。高校毕业生根据省里核定的县(市、区)选聘名额,一般按照其原籍所在的县(市、区),实行定向报名。在皖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所就读的学校报名,经学校审查后,由省教育厅审核上报;省外高校的皖籍应届高校毕业生,到其原籍所在地的县级组织部门报名,由市委组织部审核上报;

据介绍,选聘生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是共青团员的,可安排兼任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职务。经过一段时间的实际工作、被大多数党员和群众认可的,可通过推荐参加选举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等职务。选聘生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在村工作期限一般为3年。工作期满后,经组织考核合格、本人自愿的,可继续聘任;不再续聘的,可自主择业。

选聘生比照本地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给予选聘生工作、生活补贴,由县级财政部门按月统一打卡发放。同时,中央财政另按选聘生每人2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安置费。在村任职2年后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的,每门笔试科目增加2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选聘生在村工作表现良好、连续三年考核合格报考省内院校研究生的,享受增加10分的优惠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