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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银国

党委副书记、院长

发布时间:2020-12-11 来源:

党委副书记、院长 刘银国

负责行政全面工作,分管教务处。联系财会金融学院、公共教学部。

刘银国,男,汉族,1964年3月生,中共党员,安徽阜阳人。博士,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首批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

1981年9月至1985年7月安徽财贸学院会计系商业会计专业学生;

1985年7月至1994年5月先后任安徽财贸学院函授部科员、副主任科员;

1994年5月至2007年5月先后任安徽财贸学院成人教育部教务科科长、副教授、教授(其间:2003年9月至2006年12月,就读于合肥工业大学企业管理专业获得博士学位);

2007年5月至2009年7月任安徽财经大学研究生部副主任;

2009年7月至2010年7月任安徽财经大学商务学院副院长,主持行政工作;

2010年7月至2011年4月任安徽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院长;

2011年4月至2011年5月任安徽财经大学研究生处处长;

2011年5月至2012年5月任安徽财经大学研究生处处长、学科建设办公室主任;

2012年5月至2013年7月任安徽财经大学党委委员、研究生处处长、学科建设办公室主任;

2013年7月至2017年4月任安徽财经大学党委委员、研究生处处长、学科建设办公室主任、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主任;

2017年4月至今任安徽财贸职业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长期从事公司治理研究,在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研究方面具有独到建树。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项,教育部人文社科、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等10余项;先后在国家级重点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70余篇,出版专著3本,主编参编教材3本;论文《论农村供销合作社的创新》和专著《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研究》分别于2005年和2010年获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文学艺术奖二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