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财贸职业学院信访举报办理办法(试行)

作者: 时间:2018-04-18

各处室、院部、中心:

为进一步落实纪检监察部门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工作要求,规范相关信访举报办理工作,更好地发挥信访举报在监督执纪问责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央纪委和安徽省纪委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学院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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