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院部:
现将《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皖人社秘〔2025〕109号)转发给你们,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附件:关于印发《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人事处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