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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 发布日期:2025-08-07 】

各部门、二级院部:

现将《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皖财会〔2025〕758号)转发给你们,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人事处

2025年8月7日

 811号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