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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财贸职业学院2007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来源: | 发布日期:2007-02-28 】

 

安徽财贸职业学院是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副厅级建制,1964年建校。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生6000多人,新校区位于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城内,占地400亩。为适应办学需要,特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

一、招聘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评价人才的主要标准。

二、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符合学历要求的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教师38名,其中:物流管理或物流工程2名;土木工程或建筑学1名;工商企业管理1名;设计艺术学4名;电子商务2名;计算机应用技术6名;市场营销6名;国际贸易4名;经济学(商务经纪或代理方向)2名;英语(商务英语方向)2名;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或会计信息系统方向)2名;审计学2名;旅游管理1名;投资理财1名;体育(体育舞蹈方向)1名;教育技术学或电子科学与技术1名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创新和奉献精神。

2、要求硕士研究生学历,所学专业对口。

3、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能适应教学岗位的要求。

4、身心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

5、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者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

自发布招聘公告之日起至2007年3月15日止,上午8:00—下午17:00。寒假期间(2007年2月6日—3月6日)不接待面报。

2、报名方式

1)应聘人员可直接到学院组织人事处报名。

2)可通过组织人事处网页下载《安徽财贸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填写,附上个人自荐材料邮寄至组织人事处。

3)已在西安、杭州、武汉、合肥学院、合肥工业大学等研究生招聘会上报过名的应聘人员,不需要进行再次报名,但本人须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确认报名资格。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城翡翠路900号

邮编:230601

联系人:薛老师、魏老师

电话:0551-3865811    传真:0551-3865816

网址:www.aftvc.com  电子信箱:acyrsc@sina.com

3、报名要求

1)在现场报名时应出示以下有效证件的原件(其他形式报名者笔试时须提供原件),并提交以上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各1份:

①居民身份证。②符合岗位要求学历层次的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和2007年毕业时间证明,办理聘用手续时如不能提供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证书,取消聘用资格。③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④其它能说明身份的证件、获奖证书等。

2)须提供本人较详细的自荐材料,以及本科阶段和研究生阶段所学的主要课程及成绩。

3)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专业岗位;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文件(皖价费[2005]103号)规定,本次招聘收取试讲、面试费每人共计100元,在试讲时缴费。(笔试不收取费用)

4、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之比一般为1:3及以上,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原则上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少数特殊专业报考人数不足时,报经省人事厅同意可直接参加试讲和面试,如考核结果不能满足招聘要求,该招聘岗位予以取消。

六、考试

考试由学院负责组织,省人事厅参与指导,采取笔试与专业实务测试(试讲、面试)结合方式。

1、笔试

1)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对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综合素质及专业基础知识,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及专业基础测试”,满分100分。不提供考试辅导用书和复习提纲。

2)2007年3月23—24日领取准考证,本人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

3)笔试时间:2007年3月25日进行《职业能力及专业基础测试》。地点设在学院教学楼,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应聘人员。

4)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至1:5比例进入专业实务测试。

2、专业实务测试

专业实务测试采取试讲、面试结合方式。

1)试讲分不同专业岗位进行。试讲人员根据所报专业,提前30分钟随机抽取上课内容,封闭备课,试讲时间不少于20分钟。主要是考察拟聘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实现教学目的的能力、掌握课程教材内容的能力、教学组织能力、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能力、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实践技能、教学效果等。

2)面试采取答辩方式,时间在10—15分钟。主要考核应聘者履行本岗位的专业能力、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职业判断、职业应急、语言表达、解决实际问题和潜在能力等。

3)试讲和面试时间:2007年3月31日—4月8日,面试在试讲结束后同时进行。地点在学院教学楼,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应聘人员。

4)试讲和面试按专业岗位的不同学科设立若干个考官组。考官组一般5—7人,由学院专家学者及省供销社、省人事厅的有关领导组成。

3、考试成绩合成

笔试、试讲、面试成绩按3:5:2的比例合成。学院根据合成后的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核、体检人员。因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考核和体检

1、学院考核组负责对考核对象进行全面考核。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或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2、经考核合格,通知其参加体检。体检执行报考公务员体检标准,需在省级三等甲级综合性医院进行。

3、对考核、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根据空缺名额,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确定拟聘人员与签订聘用合同

对考核、体检合格者,学院确定拟聘人员,报经省供销社审核同意后在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的,经省人事厅审批同意,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省人事厅有关文件精神,学院与新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新进人员待遇

公开招聘的教师为省人事厅批准的在编人员,经费由省财政厅拨款。正式聘用人员按照国家及安徽省有关文件的规定,办理工资、职称、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相关手续。

十、招聘工作要求

1、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招聘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下设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招聘工作的具体事宜。

2、坚持原则,严格执行政策,规范操作程序,严肃考风考纪,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切实实行公务回避,建立保密工作责任制度,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正常运行。

监督电话:省供销社人教处 2655480

学院纪委书记室 3865802

 

〇〇七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