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院团委《关于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2017年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通知》(院团字〔2016〕20号)的文件要求,经民主推荐和院团总支审核,拟确定张雨婷等6名同学为此次推优对象,现将人员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12月1日-12月7日),如有异议,请致电宾虹艺术学院团总支0551-63865017。
宾虹艺术学院团总支
2016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