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学院档案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更好地为学院的各项工作服务,根据《高等学校档案实体分类法》和《高等学校档案工作规范》,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凡是学院在党群、行政管理、教育教学、科研、学生管理、基本建设等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和声像载体材料,均属归档范畴。
二、各类档案统一由院办综合档案室集中管理。
三、院属各单位档案材料的归档工作实行“三纳入”和“四同步”。“三纳入”即纳入学院所属各单位的工作计划和规划,纳入管理制度,纳入管理人员的职责范围;“四同步”即布置、检查、总结、验收各项工作时要同时布置、检查、总结、验收档案工作。
四、学院各单位要有一位负责人分管本单位的档案工作,并确定兼职档案员,协同院综合档案室认真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五、归档要求:
1、凡需要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保持归档材料的有机联系,根据便于保管利用的原则进行系统管理。
2、凡需要归档的文件材料,规格必须相对统一。要求字迹工整,图文清晰,一律用蓝黑或碳素墨水,严禁用圆珠笔、铅笔书写或复写,严禁用红色、纯蓝墨水。
六、归档范围:
党政、组织
1、本校党委会、扩大会、总支书记会、党委中心组会议记录要
决议等;
2、党委大事记;
3、党群系统启用印章的文件和印模;
4、各总支、支部报党委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和批复;
5、群众来信、来访及处理材料。
6、院党组织工作计划、总结、决定、报告、调查材料;
7、院组织机构设置、变动的报告及决定、批复通知;
8、干部任免、调动和离休报告、决定、批复、通知等(包括上级批准的要附任免呈报表);
9、副处级以上干部名册;
10、总支、支部改选报告、审批材料;
11、各总支、支部委员名册;
12、关于吸收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或取消资格、党员退党的文件材料;
13、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的名册。
人事
1、上级有关人事工作的文件;
2、校人事工作规章制度;
3、人事工作计划、报告总结、调查材料、会议记录;
4、关于机构编制规划,计划报告及上级批复;
5、校内机构设置、变化的文件材料;
6、干部任免文件及名册;
7、表彰和奖励、处分的材料;
8、师资培养计划、规定、总结;
9、人事统计报表;
10、教职工名册、登记表;
11、教研室等正、副主任名册;
12、教职工技术职称评定、聘任材料及上级批复;
13、教职工工资调整、转正定级、校内调动、录用、调入、调出
援外、退休、福利等工作的文件材料;
14、使用临工有关材料;
15、人民来信来访材料。
宣传
1、院宣传工作计划、决定、报告、通知和总结;
2、教职工政治思想工作动态及调查材料;
3、理论学习的计划、通知、总结;
4、反映本校重大活动的简报及图表;
5、有关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计划、报告、总结;
6、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典型调查材料和统计。
工会
1、上级有关工会工作的文件;
2、工会工作计划、报告、决定、重要通知、总结、统计;
3、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有关文件(通知、名单、报告、决议、选举
结果、领导讲话、大会发言等文件;
4、表彰工会先进集体、个人的材料、名单;
5、工会委员会会议记录、纪要;
6、基层工会干部名册;
7、会员名册。
团委
1、院团代会文件(通知、名单、工作报告、决议、选举结果、领导讲话、大会发言和大会通过的文件;
2、团委工作计划、报告、总结及规章制度;
3、团委上级关于团的工作文件;
4、工作典型调查材料、优秀团员的材料;
5、表彰和奖励、处分的材料;
6、批准入团、离团材料及名单;
7、团干部名册、团员名册;
8、团委会议记录;
9、学生会文件、材料、各种学会、社团的有关材料。
院办公室
1、上级有关高校行政管理的文件;
2、全校性的规章制度;
3、学院年度、学期工作计划、报告、总结;
4、校长办公室、例会记录、纪要、全校性的工作会议座谈会文件;
5、校教育事业规划,计划及上级批复;
6、学校评估材料;
7、向上级的请示及批复;
8、学年报表及综合统计;
9、启用印章的文件及印模;
10、校史沿革、情况介绍;
11、校大事记、简报、信息、动态等;
12、校史、校友、校庆工作材料;
13、群众来信来访文件材料。
系、部、中心
1、会议记录、纪要、简报;
2、工作计划、总结、报告;
3、开展各种学术活动的文件;
4、与国内单位协作的材料;
5、专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实习、总结;
6、自编、主编材料,自编、主编教学指导书、实习指导书。
保卫
1、上级有关公安保卫工作的文件;
2、校保卫工作方面的规章制度;
3、保卫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调查材料、统计报表;
4、校师生员工的案件,查、处及上级批复、判决书;
5、保卫工作简报。
总务
1、上级有关总务工作的文件;
2、校总务处及各科规章制度;
3、校总务工作计划、报告、总结;
4、房屋管理、调配使用、转移等的规定、总结;
5、爱国卫生、公费医疗、保健工作计划、总结、规定、通知等文
件;
6、师生员工健康状况调查材料及统计表;
7、计划生育工作文件及领取独生子女证名册;
8、伙食工作的有关材料;
9、校园绿化工作的有关材料。
教务
1、上级下达有关教学工作的文件;
2、教学改革、培养目标、培养规格、学制等方面的规定、办法;
3、校有关教学的规章制度、会议记录、调研报告、简报、总结;
4、教学检查、评估、各级优秀教学质量评奖材料;
5、培训班、进修班材料;
6、统计报表、学生成绩册;
7、学生运动会材料;
8、各专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课程建设要求及安排、校历表、课表;
9、教学实习、计划、总结等材料;
10、自编、主编教材;
11、各系各专业使用教材目录;
12、自编、主编教学指导书、实习指导书和习题集;
13、科研管理文件、科研基金的申报、批复;
14、学会工作(学术活动)材料;
15、课题研究计划、设计、任务书、合同、协议书、报告、专家评审意见;
16、科研成果奖励申报与审批材料(奖状、奖章、证书)原件或
影印件、专利申请书、证书原件或影印件。
学生处
1、上级有关学生管理方面的文件材料;
2、工作计划、报告、总结;
3、新生入学登记表;
4、在校学生名册,学籍变更材料(升级、留级、休学、复学、转学、退学);
5、学生奖励材料(奖学金、助学金、优秀学生、先进班级);
6、学生处分材料;
7、毕业证领取签收册。
招生就业处
1、上级有关招生就业工作的文件材料;
2、招生、就业计划、规定、生源计划文件;
3、新生录取材料及新生名单;
4、招生宣传、招生工作总结;
5、毕业生工作计划、简报、总结;
6、毕业生供需统计、计划、合同;
7、毕业生派遣证存根领取签收册及质量跟踪调查和信息反馈材料。
仪器设备
1、本院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2、仪器、设备购置计划、报告
3、仪器、设备移交清册及设备仪器报废报告等
4、仪器、设备综合性统计材料
财务:
1、上级有关财务会议工作的文件材料;
2、本校财务管理规定、计划、总结、请示、批复等文件;
3、会计移交清册,财务档案移交保管清册;
4、财务档案销毁清册;
5、决算报表、预算会计报表;
6、年度以上各种统计报表(含工资报表);
7、会计帐簿、会计凭证、工资清册。
声像档案:照片、光盘、录像带(电子版)
实物档案:奖杯、锦旗、证书、学院各种证件
文书档案:文件、论文、发文及有关材料的电子版
科教档案:研究课题、项目、院报、院学报、出版书籍、论文发表、教学实践活动材料
七、归档时间:
1、党群类、行政类、实物类档案应在次年6月底前归档。
2、教学档案中的综合管理文件应在次年6月底前归档,其他各类材料完成一个培训周期(即一届学生从入学到毕业)当年寒假前一次性归档。
3、仪器设备档案应在两个月内将随机全套技术资料整理归档。
4、财会档案可在会计年度终了后暂由财务部门保管三年,期满后的次年6月底前归档。
5、声像档案的综合管理材料应在次年6月底前归档,声像载体材料应在完成制作后的三个月内归档。
八、院综合档案室负责对学院及所属各单位档案建设的管理与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