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现依据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共安徽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的《关于安徽省一次性家庭育儿补贴与国家育儿补贴合并执行的通知》(皖卫函[2025]262号)文件规定:
根据《安徽省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规定,我省一次性家庭育儿补贴制度(对依法生育的二孩、三孩分别给予2000元、5000元的一次性育儿补贴)与国家育儿补贴制度合并,统一执行国家标准,二孩、三孩一次性家庭育儿补贴不再发放,各分工会告知本部门职工通过皖事通APP,或支付宝、微信“育儿补贴”小程序及时申领国家育儿补贴。
学院于2024年10月发布的《关于落实家庭育儿补贴的通知》(院工字〔2024〕8号)废止。
职工子女在2025年12月15日之前出生、未申报的,可以继续申报,2025年12月16日及以后出生的二胎及以上不再享受。
安徽财贸职业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