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服务指南

关于对质量工程课程建设类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28 来源:教务处

各部门、二级院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对相关课程建设类项目开展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皖教秘高〔2024〕25号),课程建设类项目委托中国科大数字图书馆组织检查验收。为做好2024年度课程建设类项目检查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范围

2017年以来立项且未结题的省级质量工程课程建设类项目,包括线上课程(原MOOC)、线下课程(原精品线下开放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社会实践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精品课程、示范金课、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双基”建设项目中的教学示范课等。

二、检查验收内容

检查形式分为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两大类。课程类项目建设周期均为2年,对2022年立项项目开展中期检查,对2021年及之前立项项目开展结题验收。

检查验收内容主要包括:

1.围绕建设目标,项目执行情况及采取的主要措施。

2.项目建设过程中开展的主要活动和创新特色做法。

3.项目建设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经验、成效及示范带动作用。

4.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对策与建议。

5.项目经费的落实、配套与使用情况。

对线上课程(原MOOC)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进行结题验收(线上课程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结题验收标准见附件1)。其中,线上课程的结题验收另需提供《课程数据信息表》(附件2),如在不同平台开课可按平台分别提供;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的结题验收另需提供《项目基本信息表》(附件3),表中需明确提供项目URL链接且保证链接畅通可访问,以便专家评审。

三、材料报送与时间安排

各项目主持人于3月16日之前将项目进展报告或结题报告PDF版(验收材料不得大于10M)发送至科研办邮箱acmkyc@126.com。

四、有关要求

1.所有到期项目必须参加结题验收。因故不能按时结题的可申请延期一年,每个项目仅可申请延期一次。项目申请延期需提出延期申请,说明延期理由和项目推进计划。项目不按期结题或不按照任务书实施的,学校须约谈项目负责人并提出整改方案。截至本文发布之日起,已批准延期一年结题而本次未参加结题或未能结题的,一律作撤项处理。

2.项目负责人要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认真填写项目进展或结题报告书,如实反映项目建设成果。所有项目检查验收应以建设任务(省级项目申报指南)作为项目执行、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的主要依据。报告中数据应准确无误,典型事例应真实具体,文字材料应言简意赅。

3.本次检查验收结果将作为今后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评审以及向教育部推荐各类国家级项目的重要依据。

附件:1.线上课程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结题验收标准

      2.课程数据信息表

      3.项目基本信息表

      4.2024年课程建设类项目检查与验收表

      5.年度检查验收相关材料模板

教务处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