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集成电路开发与应用”大赛竞赛规程

作者: 时间:2020-11-28 点击数:

“集成电路开发与应用”大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项目名称

集成电路开发与应用(赛项编号:XX2009

二、竞赛目的

本赛项主要考查高职电子信息大类专业学生对集成电路芯片开发及应用能力。赛项要求参赛队在规定时间内使用集成电路综合检测平台对组委会提供的芯片及测试要求进行测试方案设计、芯片筛选。完成芯片测试后将芯片装配到提供的功能电路中,然后通过控制程序测试验证相应功能,从而完成赛题要求的各项规定任务。整个竞赛以真实工作环境为背景,贴近实际,综合考查学生对集成电路芯片测试、C 语言编程、单片机应用开发、电路的装调等相关能力的综合运用。

通过本赛项,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以芯片测试及典型应用为抓手,能够提升参赛学生的综合能力,培养选拔一批熟练掌握集成电路开发及应用的省赛国赛选手。赛项内容设计紧扣职业岗位典型工作任务,在强化应用电子技术专业及其相关专业核心技能与核心知识点的同时,提升学生自主创新能力;充分发挥技能大赛的引领及导向作用,推进职业院校的应用电子技术专业、微电子技术专业及计算机相关专业的建设,增强电子信息类技能型人才的就业竞争力。

三、参赛对象

参赛选手必须为2020年高职院校在籍、在校学生。

四、报名时间

1130日前。

五、比赛时间地点

比赛时间:20201212 8:20

比赛地点:84058306

六、比赛方式

个人赛。

七、比赛规则

7.1竞赛内容

竞赛按2个赛段进行(总计240分钟)。参赛选手根据给定竞赛任务,按照题目要求,在赛场内完成全部竞赛任务。竞赛任务包括如下内容:

1)模拟芯片、数字芯片集成电路仿真测试(120分钟)

按照规定的电子产品原理图进行局部电路产品的设计和制作。

2lochmaster万能板布局布线、单片机仿真编程(120分钟)

考察AT89C51单片机的编程技能,在Proteus8.9环境下按照给定的仿真电路图,按照要求编程实现一定的功能。

按照指定的原理图,在Multisim 14环境下按照要求绘制原理图并完成集成芯片性能参数测试和功能验证测试。

3)考核任务完成过程中的安全意识、成本意识、环境保护意识等。

7.2 竞赛规则

1.参赛选手在规定的时间到达赛场,抽取工位号。超过规定时间十五分钟(15min),不能抽签并进入赛场。

2.选手在抽取的工位上就坐,赛场主持人宣布比赛开始,才能进行相关的操作。

3.选手中途离场或未完成工作任务退出比赛,应在赛场记录表的相关栏目填写离场原因和离场时间,裁判长同意签字和选手签写工位号确认后,方可离场。

4.比赛过程中选手确认元件损坏,需经现场裁判确认后,方可更换。从请求更换元件开始到元件更换完成所用的时间,为补时时间。由更换元件的工作人员在赛场记录表的原件更换栏中填写更换元件名称、更换原因、更换用时,然后工作人员签字、选手签写工位号确认。

5.选手应遵守赛场纪律,爱护赛场设备,节约器材,保持工位整洁。有违反赛场纪律、扰乱赛场秩序、损坏赛场设备、浪费器材、污染赛场等行为,视情节轻重,经裁判组裁定,作相应处理。

6.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经裁判指出两次拒不改正的选手,经裁判组同意后,可取消比赛资格。

7.参赛选手的成绩评定,总分为100分,其中:

1)模拟集成芯片仿真测试(20分)——根据仿真电路图的搭建和功能测试的实现情况进行评分。

2)数字集成芯片仿真测试(30分)——根据仿真电路图的搭建和功能测试的实现情况进行评分。

3Lochmaster3.0工装制作(20分)——万能板焊接与调试:根据功能和焊接仿真质量排序进行评分。

4)单片机编程应用仿真(30分)——单片机仿真编程,根据任务书的要求,依据选手编程及仿真的实现情况进行评分。

8.选手有下列情形,需从比赛成绩中扣分:

1)违反比赛规定,提前进行操作或比赛终止仍继续操作的,由现场评委负责记录并酌情扣1-5分。

2)在竞赛过程中,违反赛场纪律,由评委现场记录参赛选手违纪情节,依据情节扣1-5分。

3)在完成工作任务的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或因操作不当,未造成设备损坏或影响其他选手比赛的,扣5-10分;造成设备损坏或影响他人比赛情节严重的,报竞赛执委会批准,由首席评委宣布终止该选手的比赛,竞赛成绩以0分计算。

4)损坏赛场提供的设备,浪费材料,污染赛场环境,工具遗忘在赛场等不符合职业规范的行为,视情节扣5-10分。

9.选手名次排列

按竞赛成绩从高到低排列参赛选手的名次。竞赛成绩相同,完成工作任务所用时间少的名次在前;竞赛成绩和完成工作任务用时相同,名次并列。

八、奖项设定

按照实际参加决赛的学生人数设置奖励名额。如实际参加决赛人数≤个人比赛项目设奖数的,最高获奖比例不得超过50%

实际参加决赛50人以下,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50-100人,设一等奖2个、二等奖4个、三等奖6个;100人以上,设一等奖3个、二等奖6个、三等奖10个。

奖励标准:一等奖3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00元。

九、指导教师与联系方式

陈祥生,18956007608;张世平,18956007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