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按照《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职成〔2022〕2号)文件要求,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全过程管理,根据我院教学总体计划安排,现将线下面授课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授课程时间、地点
上午授课时间:8:00-12:00;下午授课时间:1:30-5:30
地点:安徽财贸职业学院(翡翠校区)合肥市翡翠路900号
|
专业 |
时间 |
课程一 |
地点 |
时间 |
课程二 |
地点 |
时间 |
课程三 |
地点 |
大数据与会计 |
2026年3月14日
7月11日上午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
6301 |
3月15日上午 5月30-31日上午 7月11日下午 |
基础会计 |
4102 |
3月15日下午 5月30-31日下午 7月12日上午 |
财税法规 |
4102 |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
婴幼儿心理学 |
4202 |
婴幼儿教育学 |
4202 |
工商企业管理 |
市场营销 |
4104 |
商务沟通 |
4104 |
工程造价 |
统计学基础 |
4106 |
工程经济 |
4106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信息技术基础 |
A206 |
形势与政策 |
A206 |
二、相关要求
1.到校学生要严格按照面授时间和班级安排按时到校上课,注意往返交通安全,保管好随身物品与重要证件,注意校园文明语言与行为,服从学校工作人员安排;
2.因特殊原因不能到校学习,需将请假申请在授课前3天发送班主任报备,逾期视为缺勤,按照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科研与社会服务办公室
202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