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财贸职业学院图书采购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1-01-25文章来源:图书馆 浏览次数: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图书馆图书采购工作,确保采购工作廉洁、科学、高效,提高学院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安徽财贸职业学院采购及招标投标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图书采购原则

1.政治性原则。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的高教政策,采集各类政治教育图书、报刊,提高读者的思想理论水平。杜绝盗版和反动、黄色不健康的文献入馆。

2.适用性原则。所采购的文献须符合学院专业设置和科研需要。处理好重点学科与一般学科图书的关系,教学用书与科研用书的关系,品种与复本的关系,实体馆藏与虚拟馆藏的关系,做到藏为所用。

3.特色性原则。系统收集安徽省地方文献资料,尤其是徽州地区和徽商的各种文献资料,发挥特色资源效能,突出本馆藏书优势。

4.连续性原则。对连续出版物的采集要保持系统性和完整性,无特殊情况不得中断。

5.节约性原则。本着勤俭办馆的方针,少花钱,多办事,发挥采购经费的最佳使用效能。

第二章采购工作组织实施

第三条 图书采购工作由学院指定的采购部门(图书馆)负责。学院监察审计处、资产管理办公室应全程参与图书的采购工作,并充分发表意见,履行协助和监督责任。

第四条 图书采购工作任务

1.遵循高等学校图书馆发展规律,依据学院学科专业设置和教学科研需求收集相关文献资料信息。

2.制定年度采购计划和长远文献采购规划,建立图书采购书目数据库,利用网络技术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效率,保证采购工作的有序开展,完成年度各类文献资料的采购任务。

3.进行采购的各项数据统计工作,包括图书预订统计、到书统计、书商统计和经费统计等,以便了解订购情况。

4.参与图书采购招投标工作,起草、修订招标文件的具体条款。

5.积极拓宽文献收藏渠道,接受国内外组织、个人及学院教职工赠书。

第五条 图书采购比例

专业书与普及性读物采购比例为7:3;在保障纸质馆藏数量与质量的基础上加大电子图书资源的采购力度。

第六条 图书采购工作流程

1.收集图书出版信息,利用网站、书评等工具了解出版动态和出版社特点。

2.随时了解学院教学科研动态,分析读者借阅需求状况,采编部应与一线服务部门保持紧密联系,定期收集各院部以及读者荐购书目,有针对性地采购图书。

3.图书采购工作方法

(1)图书预定。依据《社科新书目》《科技新书目》《全国地方版新书目》以及书商自编书目订购图书,须认真了解征订书目中的各项著录,并做好订购查重。对重版书的预定应在了解馆藏情况下对借阅率高的可予以增订,多卷书的复本量应该相同,丛书应根据各分册内容确定复本,专业性强的图书,其书目应送交有关教师圈选。

(2)图书现采。定期到书店、书市或中标供应商书库现采图书,每次外出现采前,应将本馆藏书数据下载至书目数据采集器中随身携带,避免重复。

(3)网上订购。利用互联网定期访问中标供应商公司网站,在线选订图书,缩短图书到货周期,降低采购成本。

4.图书采购的复本原则

学术著作、教学参考书、科普读物、外语图书、计算机技术3册,文艺作品3册,工具书1-3册,年鉴1-2册。

第七条 采购经费报账工作

1.图书采购报账付款严格按照学院财务制度办理。

2.采取书到付款方式,原则上验收完毕后一个月内付款。

3.定期进行图书购置费使用情况的统计,定期到财务处核对经费往来账目。

第三章 采购招标工作规范

第八条 学院图书采购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安徽财贸职业学院采购招标投标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招投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招标结果进行公告。

第九条 学院图书采购招标工作须按照学院有关规定,先履行立项审批手续,经分管院领导批准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招标工作。

第十条 招标公示结束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

第四章 采购工作纪律

第十一条 采购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坚持原则,廉洁自律,并接受学院及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二条 图书采购流程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院财务制度。

第十三条 在图书选购过程中,对违反相关规定者,学院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安徽财贸职业学院图书采购实施细则(试行)》(院教字〔2019〕72号)同时废止。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安徽财贸职业学院图书馆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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