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春季学期,学生资助中心对4650名获得2024-2025学年度国家助学金的学生进行了资格复核。其中20人办理休学,1名学生办理保留学籍,3名学生办理退学手续。根据《安徽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皖财教〔2023〕508号)规定:休学20人、保留学籍1人暂停发放,待学生复学后继续发放;退学3人调整发放。
依据《安徽财贸职业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将3名退学学生的国家助学金调整为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我校新增的重点保障人群学生。现将调整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5月14日至5月20日。
对初审名单如有异议,请于5月20日下午17:00之前以书面方式向学院审计监察处、学生处反映,并注明本人真实姓名、所在班级及联系电话,以便及时反馈调查处理意见。
纪委办公室:电话 0551-63865767
邮箱 acmjcsjc@163.com
附件:1.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国家助学金名单(暂停发放)
2.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国家助学金名单(调减)
3.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国家助学金名单(调增)
学生处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