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安徽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皖财教〔2023〕508号)《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25年学生资...[详细]
根据《安徽财贸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按照《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学字〔2025〕54号)要求,在确保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推送的特殊困难群体学生全部纳入的基础上,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评...[详细]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5〕25号)、《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25...[详细]
各二级院部、2025级全体新生: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和《安徽财贸职业学院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实施细则》文件的规定,新生应当持录取通知书和其他有关证件按照规定的日期来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详细]
根据学校《奖学金评选办法》《三好学生评选办法》《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单项积极分子评选办法》,按照《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度学院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项积极分子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学发〔2025〕56号)要求,依据2024-2025学年...[详细]
根据《安徽财贸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按照《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学字〔2025〕54号)要求,在确保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推送的特殊困难群体学生全部纳入的基础上,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评...[详细]
为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项资助政策落到实处,畅通群众咨询投诉渠道,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现将安徽财贸职业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咨询投诉电话、邮箱和信箱予以公布:一、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咨询投诉电话、邮箱和信箱学生处电话:0551-63865052 ...[详细]
各二级院部: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安徽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皖财教〔2023〕508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等学校服兵役学生教育资助工作指南>...[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