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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育人】学院举行法制教育基地揭牌仪式

发布时间:2011-08-04 来源:学生处

7月28日下午,学院与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隆重举行法制教育基地揭牌仪式,学院党委书记孙永、党委副书记胡善珍,庐阳区人民法院院长许明权、执行局局长高敬阳、副院长沈家源、民一庭庭长房维平、民二庭庭长张伟、研究室主任阮兵等出席了揭牌仪式。孙永书记、许明权院长代表双方单位共同为法制教育基地牌匾揭彩。

座谈会上,许明权院长介绍了庐阳区人民法院作为全国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实践单位、安徽省刑事量刑规范化的试点基层法院,在制度上、司法实践上进行了积极的尝试,取得了良好的实践效果与社会声誉,对共建法制教育基地充满期待。孙永书记对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给予学院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地感谢,他指出庐阳区人民法院在业务上、管理上的一系列创新举措,对加强我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着极大的借鉴意义,通过与庐阳区人民法院开展法制教育基地共建活动,搭建宣传社会主义法治、加强普法知识教育的平台,加强双方的合作与交流,探索共建互惠的新模式,双方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共同做好共建工作,促进法制教育基地结出丰硕的成果。

双方还就共建法制教育基地的具体事宜进行了探讨与交流,对下一步开展精选案例的庭审旁听、法庭进校园、法制专题讲座等一系列活动,达成了共识与一致意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