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财贸职业学院工会委员会委员选举办法

作者: 时间:2021-02-17 点击数:

为完善工会民主选举制度,加强工会组织建设,根据《中国工会章程》、《中国工会法》和《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新一届工会委员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换届选举筹备工作由上届工会委员会负责。

第二条学院工会新一届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9人、选举7人,实行差额选举。工会主席、副主席由学院党委从新当选的委员中提名,提交新一届工会委员会实行等额选举。

第三条学院新一届工会委员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候选人得票数超过应到代表半数以上的,始为当选。如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以得票多少为序,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应就票数相等的重新投票选举,得票多者当选。

第四条参加选举的会员代表人数为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方可进行选举。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废票。

第五条选票由大会筹备组统一制作,选票上的候选人按姓氏笔划排列。对选票上的候选人,选举人可以投赞成票或者不赞成票,也可以投弃权票,投不赞成票者可以另选他人。同意的在其姓名对应的空格内划“○”,不同意的划“×”;如另选其他人,就在空格内写上候选人姓名,并在其对应的空格内划“○”;空格内既不划“○”,也不划“×”的为弃权票,投弃权票后,选举人不能另选他人。划票一律采用蓝色或黑色钢笔、圆珠笔,符号要正确,笔迹要清楚。所填选票全部模糊无法辩认的,视为废票;所填选票部分模糊无法辩认的,无法辩认的部分无效。

第六条大会设总监票人1人,监票2人、计票人2人、唱票人2人,由大会筹备组提名,大会通过。候选人不得担任监计票人员。总监票人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七条选举投票时监票人先投票,然后是院领导和会员代表依次投票,大会不设流动票箱。

第八条投票结束后,当场打开票箱,取出选票,由总监票人将实际投票张数报告大会主持人,由大会主持人宣布选举是否有效。

第九条计票完毕,总监票人向大会报告计票结果,由主持人向大会宣布选举结果,宣布当选人时按姓氏笔画为序。

第十条本选举办法和大会工作人员名单由本次全体会员代表举手表决通过。

Copyright© 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安徽财贸职业学院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