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广大师生员工和其他公民、法人及组织(以下简称社会公众)依法获取安徽财贸职业学院的相关信息,进一步提高学院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学院编制《安徽财贸职业学院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将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学院主要在学院主页的“信息公开”网上专栏进行公开。学院“信息公开”网站的网址为:https://www.afc.edu.cn/xxgkw/。此外,学院还将根据具体实际,通过学院官方门户网站、官方新媒体平台等以及其他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形式公开相关信息。
(二)公开时限
各类应当公开的信息产生后,学院将及时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制作完成、获取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对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依规处理。
二、依申请公开
社会公众需要学院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可以向学院申请获取。学院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情况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
受理部门:学院办公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工作时间
办公地址:合肥市翡翠路900号安徽财贸职业学院行政楼9楼办公室
联系电话:0551-63865815
传真号码:0551-63865815
邮政编码:230601
邮 箱:afcbgs@afc.edu.cn
(二)申请途径
向学院提出申请的,填写并提交《安徽财贸职业学院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本校“信息公开”网上专栏下载电子版《申请表》,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发送至信息公开专门邮箱。
2.信函或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交《申请表》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交《申请表》的,请相应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学院办公室(宣传部),填写《申请表》,当场提出申请。
《申请表》填写完毕后,请将申请表与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的电子版或复印件一起通过电子邮件、信函、传真或现场提供的方式提交至学院办公室(宣传部)。
学院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时间
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到达申请受理中心的时间为申请时间。
(四)申请处理
学院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并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不属于本院职责范围的或者该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信息所属单位(部门)的,告知申请人该单位(部门)的名称、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能够区分处理的,告知申请人并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对不予公开的部分,说明理由;
5.申请表填写不完整、不明确或需要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将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申请人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本次申请;
6.同一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重复向学院申请公开同一信息,学院已经做出答复且该信息未发生变化的,将不再重复处理。
(五)处理时限
学院收到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或提供的,将当场予以答复或提供;不能当场答复或提供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或提供;如需延长答复的,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