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2017学年度在校生缴费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12-23 点击数:

各院系部,各班级:

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在校生定于9月11日开学报到、9月12日正式上课。为做好新学年各层次各专业在校生的缴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规定

1.高等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校期间应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依法履行“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的义务。请同学们将本通知相关内容转告家长,提前做好准备,开学时按时足额缴费,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

2.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3.对无特殊原因欠费的学生,新学年该生学籍将不予注册、不予享受学生资助。

二、助学贷款

1.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到入学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2.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相关政策及要求,请登陆学院网站 “通知公告栏”,查询《2016年安徽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2016年安徽省农信社生源地贷款办理指南》。

3.申请办理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请于7月8日前到学生处开具《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证明》。

4.暑期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开学报到时,本人及时将当地教育部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开具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交至学生处审核登记,财务处在学生贷款金额划转到学校账户后,及时通知本人进行学费结算、开具缴费发票。

咨询电话:学生处0551—63865899;财务处0551—63865831、63865832、63865818

三、缴费方式

1.委托建行扣划缴费:通过建行扣划缴费的学生,请于9月1日前,将应缴费用足额存入学校办理的建设银行龙卡,委托建行一次性扣划转到学校账户,银行扣划费用后银联卡上的余额需有11元以上,否则扣划不成功。在开学报到时,本人在辅导员处领取缴费发票。

2.银行电汇缴费(包括农信社生源地助学贷款转账缴费、个人网上银行转账支付等):通过银行电汇缴费的学生,请于9月1日前在家庭所在地的任何一家银行,将应缴费用足额直接汇入学校下列账户,须在汇款单中注明自己的姓名、班级、专业、学号、身份证号。在开学报到时,本人持银行回单到财务处领取缴费发票。

收款单位:安徽财贸职业学院

开户银行:建行合肥金寨南路支行

开户银行账号:3400 1455 0080 5986 5831

3.银联卡刷卡缴费:通过刷卡缴费的学生,在开学报到时本人持银联卡到综合楼一楼财务处结算中心通过P0S机刷卡缴费(免收个人手续费),领取缴费发票。

4.现金缴费:以现金缴费的学生,在开学报到时本人到综合楼一楼财务处结算中心缴费、领取缴费发票。

附件:2016-2017学年度在校生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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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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