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财贸职业学院三辆报废车辆处置(二次)竞价公告

作者: 时间:2022-05-05 点击数:

我校现有三辆报废处置车辆面向社会公开转让,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方参与竞价。

一、报废处置车辆信息

江淮大型普通客车HFC6101H,初次登记时间2004年9月,皖A17318。

江淮大型普通客车HFC6101H,初次登记时间2005年9月,皖A18553。

江淮中型普通客车HFC6500A1,初次登记时间2003年10月,皖AB1341。

不集中安排看货,如需现场看货,联系人:要老师 0551-63860525。

报废车辆整体转让,转让底价贰万元整(20000元)。

二、意向受让方资格的要求

1.在合肥市依法设立,具有有效存续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在合肥市公安交管部门的完成资质备案(提供备案证明材料);

3.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联合体竞价。

三、公告期限

2022年5月5日始至2022年5月12日15:00止

四、报废处置要求

1.受让方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细则》(国务院令第715号)、《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2128-2008)、《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348-2007)、《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第124号令)及《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和促进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利用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合政秘[2014]110号)等相关规定对报废车辆进行拆解、处理,不得再流入市场。

2.受让方须自行办理车辆报废、回收、车辆户籍注销等手续,车辆回收后20个工作日内向我校提供《报废车辆回收证明》及车辆注销证明书。

3.受让方须在我校指定的场地进行验收和交接车辆,不得就地拆解,需在成交后5日内将车辆拖运完毕。

4.受让方承担车辆交接后的运输、过磅、拆解、吊装的安全风险、责任及相关费用,如果发生安全等事故及其他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负责并自行承担。

五、报价说明

(1)报价材料

意向受让方应将公司盖章的报废车辆处置有偿转让报价单、企业资质证明材料、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授权书等,装订密封后于2022年5月12日15:00之前交到学校总务处(行政楼1013,联系人:要老师),逾期无效。

(2)受让原则

低于转让底价的报价无效,报价材料缺少的报价无效。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报价最高者为最终受让方。如果最高报价同时有2家及以上的意向受让方时,以抽签的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3)签订合同

受让方于定标后与安徽财贸职业学院签订合同。

(4)交款

受让方于合同签订后2日内,将转让金全额转入指定账户,否则按违约处理。

六、竞价时间

2022年5月12日15:00。

七、竞价地点

合肥市翡翠路900号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附件:

1.《安徽财贸职业学院报废车辆处置有偿转让报价单》

2.《安徽财贸职业学院报废车辆处置有偿转让合同》

学院总务处

2022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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