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十七届全省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暨首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校级选拔赛的通知

作者:学生处 时间:2023-10-25 点击数:

各部门、二级院部: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首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的通知》《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十七届安徽省大举生职业规划大赛暨首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安徽选拔赛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学院定于2023年10月至11月举办第十七届安徽省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筑梦青春志在四方,规划启航职引未来。

二、大赛组织

本次大赛由学生处主办,各二级院部共间承办。

三、参赛对象

全体在校生均可报名参赛。

四、参赛形式

参赛形式为个人赛,每名选手可在大赛平台填写1-2名指导教师。

五、大赛内容

包括学生职教组成长赛道、就业赛道;另设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创业指导课程教学赛道(教师参赛)。

1.职教组成长赛道:面向高职(专科)一,二年级学生,考察其职业发展规划的科学性和围绕实现职业目标的成长过程,通过学习实践持续提升职业目标达成度,增强综合素质和能力。

2.职教组就业赛道:面向高职(专科)二、三年级举生,考察其求职实战能力,个人发展路径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适应度,就业能力与职业目标和岗位要求的契合度。

3.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创业指导课程教学赛道:面向高校就业创业课程指导教师,考察教师的课程效果和教学水平,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六、参赛要求

1.二级院部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和指导,精心组织实施。鼓励学生积极报名参加院部初赛,特别要选拔出反映院部就业指导服务水平、就业教育效果显著的选手和作品参赛,鼓励并支持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等参赛。

2.学院就业信息网和就业指导中心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大赛相关信息,二级院部运用宣传栏,网站、微信、QQ群等形式进行大赛宣传。

3.大赛成长、就业赛道参赛选手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每名选手结合自身条件选择符合要求的一个赛道报名参赛。参赛选手应按要求在大赛平台准确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材料应坚持真实性原则,不得含有违法违规内容,否则将丧失参赛资格和所获奖项,责任自负。各院部要认真做好参赛选手资格审查和提交材料审查工作,确保符合参赛条件。注意:选手上传到系统的参赛材料中,不得出现院部名称、指导老师姓名等具有高度辨识性的信息.

4.二级院部通过初赛遴选上报优秀选手参加校级选拔赛。依据校级选拔赛排名和省级组委会分配的名额按赛道选派选手参加省级半决赛。

七、赛程安排

本次比赛分宣传动员、院部初赛、校级选拔赛、省赛推荐等四个环节。

1.宣传动员(2023年10月30日前)。参赛选手通过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平台(以下简称大赛平台)进行报名,在大赛平台登录页面可下载学生操作手册。二级院部进行广泛宣传,原则上大一、大二学生全员参赛,大三学生动员参赛,同时也要在本院部网站上进行宣传,对初赛进行报道,留有相关图片。文字等资料。校赛将依据二级院部在校生人数、报名参赛数量等分配二级院部入围校级选拔赛名额(报名参赛数量统计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0日24:00)

2.二级院部初赛(2023年11月10日前)。成立5-7人评审小组,对职业规划选手和作品进行评判,选择选手参加学校选拔赛。11月10日前将初赛总结材料,选手名单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报送学生事务中心206办公室。

3.校级选拔赛(2023年11月20日前)。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选出入围选手,邀请专家对入围选手进行指导,依据专家意见推荐选手参加省级半决赛。

八、奖项设置

1.根据二级院部参赛数量,宣传报道和获奖情况,评选“优秀组织奖”1个和“组织奖”2个,分别奖励4000元和2000元(优秀组织奖,组织奖评审规则见附件3)。

2大学生职业规划设计大赛类别、选手获奖奖励,指导老师奖励标准和课时补助参照学院大赛管理相关办法执行。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学生处胡慧慧(电话:17352968051)


学生处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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