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12-23 点击数:

各处室、院系部所、中心: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省高校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5〕8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今年我院职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任职资格条件

高职高专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适用《安徽省高职高专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教人〔2009〕2号)。

二、严格岗位职数限额

根据省人社厅审批的岗位设置方案,按照“按岗申报、按岗评聘”原则,在核准的岗位职数限额内开展推荐和评聘工作,严格执行岗位设置规定的岗位结构比例,严禁突破当年可使用的岗位数额。在申报人申报的学科与所从事的专业教学工作相同或相近的基础上,进行对岗推荐。

三、明确相关具体问题(根据皖教秘人〔2015〕81号文件精神摘要高职高专教师评审相关问题)

1. 关于论文过渡问题。按照皖教人〔2010〕12号文件规定,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在教人〔2009〕2号文印发之日(2009年3月18日)前已经发表的论文,其期刊系省教育厅《期刊目录》列出的国家级重点和国家级刊物的,在晋升高一级职称时,可以分别视同新资格条件中的一、二类论文。

2. 论文检索问题。所有参评的三类及以上论文(属于三类论文的本科学报除外),须提供具备国家一级科技查新资质单位出具的检索证明(省内具备资质的单位:中国科技大学图书馆、合肥工业大学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理工类)、安徽省科技情报所)。同一篇论文被不同的检索系统检索,只提供一个检索结果;同一篇论文被同一检索系统不同版本检索到,以论文发表当年期刊源所在版本为准。

3. EI论文收录问题。2009年以前被检索系统EI收录的,仅认可有分类号和主题词的收录版;2009年以后被EI收录的,仅认可其中的期刊论文(即检索系统判断为Document type: Journal article〈JA〉) ,被收录的会议论文仅供专家评审时参考(即检索系统判断为Document type: Conference article〈CA〉)。鉴于EI收录的论文质量水平参差不齐,在评审时专家将根据其实际水平从严把关。

4. 代表作学术相似性检测问题。每一位申报人员的代表作,都必须提供学术相似性检测结果(代表作文字复制比检测结果一览表,附件1),作为评审时重要参考。经检测,文字复制比超过30%的,须由学校学术委员会进行鉴定,提出是否推荐的意见及理由。检测工作由学校组织人事处负责。

5.代表作鉴定问题。高职高专院校教师论文鉴定仍然实行评鉴合一,由省教育厅组织学科组专家鉴定。以论文破格申报的须增加1篇鉴定论文。代表作鉴定一律使用《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附件2)。

6.关于任职时间计算时限和业绩成果起止时限问题。任职时间计算到2015年12月31日;业绩成果起止时间:原则上为受聘担任现职之日起至2015年7月31日期间所取得的业绩成果。

7.关于教学工作量审定和教学考核。教务处及院系部要高度重视教学工作量的审定工作,要制定学校统一的教学工作量测算标准、测算方法,进行具体测算,包括教师教学工作量总量、年均工作量以及所在教研室年均工作量的具体计算,并负责审核,不得随意填写,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要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省属高校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指导性意见》(皖教人〔2011〕4号,2011年起执行),教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不得超过参加考核教师总数的25%(已报省教育厅人事处、高教处备案)。

8.关于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申报评审人员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严格执行皖人发〔2005〕79号和皖人发〔2007〕40号文件规定,加强审核符合年龄、学历(硕士学位)、专业免试条件。

9. 专题报告问题。专题报告制度是省教育厅对高校特殊人才在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中实行的一项绿色通道。以专题报告形式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必须是对照资格条件,某一业绩条款略有欠缺,但另有某一方面业绩特别显著,综合条件突出,学校学科(专业)建设紧缺急需的优秀人才。各高校务必对专题报告严格限制,从严把关,上报的专题报告必须理由充分,符合以强补弱的指导思想,严禁将专题报告作为降低申报条件的变相通道。各高校对专题报告必须以学校名义行文上报,并填写专题报告情况一览表。

10. 评审答辩问题。2015年,对破格申报和专题报告形式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继续实行高评会现场答辩制度。答辩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按学科评审组分别进行。答辩者通过PPT重点阐述本人破格申报或专题报告申报的充分理由,并现场回答评审专家的质疑,时间不超过15分钟。答辩的具体时间、地点,省教育厅将另行通知。答辩是破格申报和专题报告形式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必要环节,未按规定参加答辩者,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11.关于省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问题。安徽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和省级质量工程涉及的下列项目均按省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对待:省级精品课程包括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精品视频公开课、MOOC等;省级专业建设项目包括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改造与新专业建设、特色专业、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等;省级示范实验实训中心和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包括省级示范实验实训中心、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等;省教育厅重点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包括省教育厅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省教育厅教学研究重点项目、省级教学成果推广项目等。所有上述项目,必须以省教育厅批文为准,并冠有“省级”、“重大”或“重点”。

12.就业指导教师申报职称问题。就业指导教师可以按照思政学科申报相应的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列入思政学科评审组评审。就业指导教师申报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必须具有高校教师资格,并且承担完成学校年度教学计划安排的学生就业指导课教学任务(学校教务部门下达有教学任务书,并在学校教学计划中有明确记载)。就业指导教师身份认定由所在学校负责。就业指导教师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时,须在《申报表》“现从事何专业技术工作”栏目、《简表》“行政及业务管理方面职务”栏中注明“就业指导教师”。

13.具有评审权高校职称评审问题。经省教育厅批准,具有讲师任职资格评审权的高校,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以及皖教人〔2009〕2号规定的资格条件,在授权范围内认真开展自主评审工作,讲师评审结果报省教育厅备案。

四、有关工作要求

1. 强化政策导向,认真做好推荐工作

各院系部切实加强领导,周密计划,精心组织,有序实施。要认真学习、准确把握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和有关政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严格规范校内评审推荐程序,以师德、学识、能力、业绩、贡献为导向,加强对申报人员的综合考核。。

2.强化材料审核,严禁弄虚作假

各有关处室、院系部要严格审核、查验申报者提交的申报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可信。申报人员如实提供申报材料,不得弄虚作假,申报人员签订诚信承诺书(附件7)。凡申报人员弄虚作假,视为违反《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行“一票否决”,一律取消其参评资格,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予以撤销。自查实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加评审,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严格公开、公示制度

严格执行院系两级公开、公示制度,在职称申报推荐中,切实做到评审推荐政策公开、评审推荐程序公开、专业技术岗位推荐职数公开、申报人业绩材料公开、评审推荐结果公示。申报人业绩材料要在院系公开展示,评审推荐结果要在学校显著位置张榜和学校网站首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有异议的,应及时调查核实,确保上报的材料和人选不存在争议。

4.规范申报材料,按时按规报送

(1)继续简化评审材料。除《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附件3)外,其他所有申报材料,只收复印件。复印材料需由各相关处室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审核单位印章。评审结束后不再退还。

(2)规范材料装订。各高校要按照规定的顺序(附件10),将所有申报材料的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将审核意见逐条填入《高教系列任职资格评审简明情况登记表》(附件4),并加盖印章。学科及学科代码按照《高教系列任职资格申报学科及代码》(附件6)填写。

五、申报时间安排

6月23日—24日,预申报。请教学秘书24日16︰00将各系计划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名单报至组织人事处。

6月25日,12︰30行政楼五楼会议室预申报人员培训会。

6月26日—7月3日,申报人员准备职称申报支撑材料,所在部门负责组织职称公开课教学,审核教案及教学基本情况。申报人员填写《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附件3一式两份,用A4纸印制,不改变排版页数,且只能用浆糊或胶水粘连,不允许订书机装订),填写《高职高专院校教师(实验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简明情况登记表》(附件4两份,用A3纸印制)。

7月6日—9日,教务处、科研处审核相关教学材料、科研材料,以及教学考核和论文验证工作。《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附件3一式两份)和《高职高专院校教师(实验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简明情况登记表》(附件4一份)中涉及教学科研需院系部、教务处、科研处审核意见(签字、盖章)

7月10日前,各院系公示申报人填写的《高职高专院校教师(实验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简明情况登记表》(附件4一份)并将公示结果报组织人事处。

7月13日—15日,组织人事处验收职评材料

7月20日,学术委员会会议研究推荐参加评审的人员,申报人职评材料在院内进行公示。

7月27日—29日,组织人事处检查整理材料及个人材料装订。

7月31日,职评材料送主管部门审核。

8月3日,职评材料报送教育厅。

2015年6月19日

附件:

1.代表作文字复制比检测结果一览表

2.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

3.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

4.高职高专院校教师(实验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简明情况登记表

5.安徽省高校教师教学工作年度评价成绩表

6.2015年高教系列任职资格申报学科及代码

7.申报人诚信承诺书

8.安徽省职称外语免试申请表

9.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计算机考试免试审批表

10.高教系列任职资格申报材料统一装订顺序

11.关于职评申报材料中相关表格印制、填写的说明

12.论文等级鉴定结果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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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全文和以上附件请申报人认真阅读,在学院网站该“通知”中下载使用。未尽事宜,请咨询组织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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