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教职工门诊医药费报销结算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12-01 点击数:

学院各部门:

2025年度教职工门诊医药费开始报销结算,凡在学院医务室取药或本年度门诊医药费超出医保个人账户且符合医保报销政策的教职工,请于2025年12月9日至2025年12月14日,前往学院综合楼一楼101室办理医药费审核结算工作。经审核符合学院门诊医药费报销条件的,按照院办字〔2020〕143号文件办理报销手续。

一、报销条件

1、截止2024年12月31日,属于我院人事部门在编在岗人员(不含试用期人员)。

2、2025年度内本人门诊医药费超过本年度个人医保账户金额的,请携带医院病历及正规药品发票,药品明细清单前往综合楼101室办理医药费审核报销手续。

二、报销时间

1、12月8日-14日在综合楼1楼101室办理在职人员医药费报销审核手续。

2、12月10日(周三)由医务室和财务处安排人员在老干部活动室集中办理离退休人员门诊医药费审核报销。

特此通知。


总务处

202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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