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12-23 点击数:

各处室、院部所、中心: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7〕188号)精神,现组织2017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并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申报限额

安徽财贸职业学院申报项目限额基数(表1)

安徽财贸职业学院申报项目限额基数(表2)

备注:

(1)指标限额是指学院向省教育厅推荐的项目限额,部门项目未设限额。

(2)本次立项项目的全部建设经费由学院自行解决。

(3)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示范项目不占指标限额

(4)教学研究重点项目资助1.5万元,一般项目资助0.8万元。

(5)竞赛转评类教学成果奖不占申报限额。一等奖1万元,二等奖0.6万元,三等奖0.4万元。

(6)教学研究项目(重大教学改革项目):承办大学生A、B类学科和技能竞赛项目按重大教学改革项目由竞赛承办单位申报。“承办省教育厅支持举办的A、B类学科和技能竞赛项目的单位或组织,可通过此项目申请给予承办项目的经费资助。承办受省教育厅委托的学科和技能竞赛所需经费由省教育厅适当补助。”

二、申报规定

1、已在安徽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或省级质量工程中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类型项目。

2、品牌专业建设项目申报专业应获得国家级或国际专业认证或评估(或相当于同等级别的专业认证或评估)。

3、其他未尽事宜和要求,请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2017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的规定执行。

4、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本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经费由学校自行解决”。结合学院的实际,宜将2017年度院级质量工程项目计划与本年度的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计划并轨,2017年度不再另行下达院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计划。

三、相关要求

1、教学研究项目(重大教学改革项目):承办大学生A、B类学科和技能竞赛项目按重大教学改革项目由竞赛承办单位申报。“承办省教育厅支持举办的A、B类学科和技能竞赛项目的单位或组织,可通过此项目申请给予承办项目的经费资助。承办受省教育厅委托的学科和技能竞赛所需经费由省教育厅适当补助。”

2、各院部高度重视,及时布置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并根据学院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和优质高专建设需要,合理统筹安排好申报的各项工作。

3、2018年1月2日上午16:30前项目主持人将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交至学院科研处,逾期将不予受理。

4、项目申报材料报送科研处,联系人:张翼。

邮箱:acmkyc@126.com,电话:63865093。

四、评审推荐

科研处汇总申报材料并作形式审查,学院学术委员会组织或委托校内外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排序,经公示后按照规定的限额向省教育厅推荐。

附件:2017质量工程项目申报附件.rar

科研处

2017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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