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质量工程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12-23 点击数:

各处室、院部、中心:

根据省教育厅印发的《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对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皖教秘高〔2020〕3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院项目管理的具体情况,决定对我院的省级振兴计划和质量工程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检查验收的项目范围

2013年以来立项且未结题的国家级、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和省级振兴计划部分项目,分为课程建设类和非课程建设类两个模块。其中课程建设类项目包括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精品开放课程、智慧课堂试点、精品线下开放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等,均委托中国科大数字图书馆专门组织检查验收。

非课程建设类包括地方高水平大学建设计划、专业结构优化调整与专业改造、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一流专业、一流本科人才引领示范基地、“六卓越一拔尖”卓越人才培养创新项目、教学团队、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校企合作示范实训中心、示范实验实训中心、大学生创客实验室建设计划、高水平高职专业、高水平高职教材建设、高校合作联盟建设和分类管理改革试点、成人高等教育远程化教学模式改革与信息化建设项目、高校继续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国家级项目、规划教材、基层教研室示范项目、技术技能型大师工作室、教学成果推广项目、教学研究项目、教育教学改革委托项目、数字图书馆、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项目、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一流教材、中外合作培养项目、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和自主设置项目等。教育部未认定的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项目纳入此次检查验收范围。

二、年度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

本次检查分阶段性检查和结题验收两类。对所有到期项目实施结题验收,建设周期按立项文件要求,原则上两年。规划教材建设项目结题验收不是省级规划教材的认定,只是验收建设任务,具体省级规划教材认定工作另行通知。其他未到期项目开展阶段性检查。检查验收内容主要包括如下方面:

1.围绕建设目标,项目执行情况及采取的主要措施。

2.项目建设进展,建设过程中开展的主要活动和创新特色做法。

3.项目建设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经验、成效及示范带动作用。

4.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对策与建议。

5.项目经费的落实、配套与使用情况。

三、检查方式与时间安排

各项目主持人于4月20日前将项目进展报告或结题报告发送至学院科研处邮箱acmkyc@126.com; 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要采用线上评审方式。

四、有关要求

1.所有到期项目必须参加结题验收。因故不能按时结题的,可申请延期一年,每个项目仅可申请延期一次。项目申请延期需提出延期申请,说明延期理由和项目推进计划。2013年前立项且尚未结题的各类项目一律作撤项处理;2013年后立项应结题且已批准延期一年结题而未结题的,一律做撤项处理。

2.项目负责人要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认真填写项目进展或结题报告书,如实反映项目建设成果。所有项目检查验收应以建设任务书(省级项目申报指南)作为项目执行、过程检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报告中数据应准确无误,典型事例应真实具体,文字材料应言简意赅。

3.项目负责人应按照经费管理办法合理使用经费,集体项目经费使用要确保用于专业建设、师资培训、课程改革、人才培养等,务求实效。

联系人:王海龙、张翼,穆晓彤 电话:0551-63865093。

附件:1、年度检查验收的申报书等相关附件.rar

2、验收目录.rar

科研处

2020年4月7日

Copyright© 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安徽财贸职业学院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