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专业与标准化教育融合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10-10 点击数:

各部门、二级院部:

一、根据《市场监管总局 教育部关于做好专业与标准化教育融合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国市监标创发〔2025〕80号)《安徽省市场监管局 安徽省教育厅 关于组织申报专业与标准化教育融合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皖市监函〔2025〕307号)要求,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决定开展专业与标准化教育融合试点工作(具体内容详见附件)。现将文件转发你们。

二、申报时间及申报材料

申报人请于2025年10月13日下班前将《全国专业与标准化教育融合试点申报表》(附件1)、《全国专业与标准化教育融合试点推荐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教科研管理中心邮箱acmkyc@126.com;同时纸质版申报表及汇总表报送至行政楼808室。(具体申报要求详见附件)

附件:

1.安徽省市场监管局 安徽省教育厅 关于组织申报专业与标准化教育融合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2.市场监管总局 教育部关于做好专业与标准化教育融合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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