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院部:
根据学院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国有资产管理处拟对学院部分资产进行调剂。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剂资产清单
本次调剂资产主要为利用率较低的设备等,清单详见附件1。
二、调剂原则
1.内部优先,合理配置:优先满足学院内部教学、科研、行政办公的急需。
2.公开公平,程序规范:调剂信息公开发布,严格按申请顺序及需求紧迫程度统筹安排。
三、申请与审批流程
1.需求申请:有需求的单位请填写《国有资产调配申请表》(附件2),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并加盖公章后,于2026年1月20日(星期二)17:00前报送至国有资产管理处(行政楼1008室)。
2.办理手续:确定调剂意向后,由调出单位、调入单位与国有资产管理处三方共同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并完成国有资产管理系统中相关信息的变更。
四、其他事项
1.申请单位应确保对拟调剂资产有明确的用途和使用保管条件。
2.调剂资产在移交时,应保持其完整性(附件、配件齐全),确保可正常使用或经简单维修后可正常使用。
3.资产调出单位有义务配合做好资产搬运及交接工作。
4.逾期未提交申请的,视为无需求。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要老师、俞老师
联系电话:0551-63865858
附件:
1.《待调剂国有资产明细清单》
2.《国有资产调配申请表》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6年1月13日